仔細想來,第一次與文學親密接觸還是在小學四年級的時候。
那時,鄰居家姐姐是“老三屆”高中畢業生。一次去她家玩,發現幾本泛黃折角的書,帶封面的有《青春之歌》、高爾基三部曲之三《我的大學》、《紅巖》,還有幾本沒了封面。若干年后,我在圖書館里查到了這幾本書的書名,它們是《黎明前的河邊》、《四世同堂》、《荷花淀》、《創業史》。對一個小學四年級的孩子來說,這些書上面的字也許剛剛認全,內容看得也是磕磕絆絆,可文字的魅力一下子蠱惑了十多歲的我,每天放學后扔下書包便匆匆跑到鄰居姐姐家看這些大部頭,直到天黑家里喊吃飯才依依不舍地放下。好在那時學校幾乎是不留作業的。
時間一長,看這些閑書的效果就顯現出來了,我的作文多次被老師當作范文來讀,有一次還用毛筆抄在大張的紙上,被語文老師在課堂上分析,老師的鼓勵,啟蒙了一個孩子內心原始的興趣,從此,我對文學的癡迷一發而不可收拾,千方百計地找課外書來讀。手里有了另花錢不是買衣服,不是買零食,而是騎車到三十里外的縣城新華書店買書。那時,不知天高地厚的我在心里暗暗下了決心:長大后要當一個作家。
事實上,成年后的我即沒有從事與文字有關的職業,也沒有當成作家。生活中經歷過挫折,人生的路更非一帆風順。如今已是物是人非,人是物非。商品經濟的浪潮沖刷著人們的觀念,在我心中那么神圣的文學,已經邊緣化。迷茫過,苦惱過,徘徊過,自棄過,可唯有對文學的熱愛一直沒有改變。這些年來,始終沒有停止過閱讀,為魯迅的犀利而欽佩,為張愛玲的大雅大俗而震撼,為余秋雨的睿智而喜悅,為沈從文的柔軟敏感而溫馨。在文字中欣賞春雨雪景,在文字中感受人間百態?,嵥樯钪?,一首小詩會讓我小憩休整;碌碌日子里,一篇美文會陶醉的自己忘記了苦累。
雖沒有成為了作家,但經常的閱讀,造就了我敏感、沉默的性格,閑暇時間里,也沒忘記記錄下自己的所思所想,在靈感閃現之時在鍵盤上敲下心靈的感受。當我的文字變成鉛字時我會欣喜,當我的稿件石沉大海時,我會思考原因,查找不足。
喜歡有文字相伴的日子,喜歡在文字里編織夢想,編織屬于自己的幸福;喜歡文字里那份干凈、誠摯,沒有世俗的嘈雜;喜歡那份來自心底的溫暖;喜歡像溪流一樣低緩的文字,華麗而不浮躁,優美而不缺乏內涵;喜歡文字世界里讓人安靜的感覺。
我終于明白了,愛文學,由于種種原因,不一定能成為作家,現在的我仍愛文學,但僅僅是為了讓自己過的更快樂,更充實,更有意義。
文學,一個與我有緣,并讓我喜歡的東西,它能點燃人的心智,升華人的靈魂,撫慰人的創痛,激勵人的意志,溝通人的思想。我相信它不會成為我生命中的過客,一定能成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精神世界重要的一部分,并陪伴我走到人生的終點。
也許,它永遠成為不了自己的驕傲,但,只要保持對它的膜拜,永不放棄那份追求,你就,你就依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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