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斷案
一天晚上,縣里發生了一起命案,某酒館的老板暴死在家中,上身赤一裸一。
第二天早晨,店小二發現了死在家中的老板,忙到官府報了案。
當時的縣令是包拯包大人,通過調查發現,酒館老板是被人用繩子勒死的,當天晚上只有他侄子和一個買酒的人找過他,所以包拯認為他們兩個有重大嫌疑。
提審兩人時,他們都說自己是冤枉的,沒有害過人。包拯又仔細查看了現場環境,設想案情是這樣的:死者正準備就寢,聽到敲門聲,開門時遭人殺害。
通過案情的設想,他判定死者的侄子是兇手。
聰明的小讀者,包拯是根據什么判斷的?
死者沒穿上衣就去開門,所以兇手與他一定十分熟悉。
若是晚上來買酒的人他定有所防備,也不可能一裸一著上身去開門,因此判定兇手是他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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