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局里為了貫徹上級有關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規定,大力開展了學習活動,并制定出相關的工作條例,最后一致通過,到酒店去進行實踐活動。 工作條例第三款第二條規定,堅決不去星級酒店、賓館。馬局長經過深思熟慮作出決定:“那咱就去帝豪酒家,剛開張,還沒評定級別。”大家表示贊同。
眾人團團坐定,開始點菜。你一個,他一個,菜很快點完了。不料,馬局長又發號了:“都好好進行一下自查自糾,看看點的菜有沒有超出規定要求。”一查不要緊,還真查出問題來了——按照規定,每桌的菜品,不能超過十道?,F在已經點了十六個了,嚴重超標。大家你一言我一語,議論著該去掉哪幾個菜。嗆嗆了半天,也沒達成一致意見。關鍵時刻,馬局長拍板定奪——全體人員分成兩桌,這樣不但不超標,還有欠缺。
菜很快就上齊了,馬局長于是率領部下,開始進行交流學習,你到我這邊,我到你那邊,大家邊吃邊發表學習心得,氣氛活躍而又融洽。一行人酒足飯飽,魚貫而出,紛紛上了車。然而,李秘書卻猛地想起了什么,火燒屁股般跑到馬局長車前,無限沮喪地稟告道:“出了大差錯了,我們有一項沒有嚴格按照工作條例去執行啊。”十萬火急,馬局長馬上命令李秘書通知大家原地待命。
李秘書說道:“工作條例第八款,第五項,第七條規定,杜絕鋪張浪費,所有剩菜剩飯一律打包帶走。今天有誰打包了呢?”
馬局長一聽,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首先做了自我檢討。大家也跟著檢討起來。馬局長痛心地說道:“咱們這次學習并沒落到實處,充分暴露出一部分同志,責任心不強,態度不端正,學的不扎實,不徹底,不深刻,從而犯下了嚴重的錯誤。犯了錯不要緊,要改!亡羊補牢,為時未晚。走,回酒店,去打包。”
可是,回到酒店里,說明來意,服務員表示很抱歉,說桌子已經收拾了,飯菜也……大家后悔不迭,連說來晚了。
馬局長微微皺了眉,當即再次拍板:“服務員,把我們剛才吃的菜,全部重做一份!今天要嚴格按照規定去辦,全體人員一個不落,必須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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