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結婚五年的夫婦,男的當上科長后,經常喝酒喝到深夜,為這事妻子被氣得快神經了,吵也吵了,鬧也鬧了,一切都是無濟于事。后來妻子說她的丈夫,你干脆以后喝了酒,超過了半夜點,你就別再回來了。
他又喝到了半夜點才搖搖晃晃回到家里,門被反鎖住,他無法打開,再敲門妻子在屋里沒任何反應,他連續又搞了幾次這樣的鬧劇,都是一樣的結果,后來,他干脆就不回家了。
數月后,他們鬧離婚鬧到了法院。法官大人單獨問女方:
“你的丈夫管不管家里?”
“管!”妻子誠實回答。
“在外面有沒有外遇?”
“沒有,一個酒鬼誰會去理他。”
“你的丈夫愛你嗎?”
“愛!”妻子誠實回答。
“你真的想跟他離婚?”
“真的想跟他理。”
“那你的丈夫要是把他的毛病改了呢?”
“狗改了吃屎,那還叫狗嗎?”妻子顯得有點激動。
“你看這樣好不好,你今天先回去,你告訴你的丈夫,今天你不想離了,明天再來理。你的丈夫愛不愛您的女兒。”法官問。
“太愛了!”
“你們回去的路上,你這樣跟你的丈夫說,今天晚上你喝酒如果超過十點鐘不回家,我就把家里的門開開,誰想來咱家就讓他來算啦!如果,你的丈夫今天晚上沒回家,你們明天過來,我就給你們判了。”法官說。
妻子真的照法官說的說了。不過,妻子又多加了一句,如果,你每天晚上喝酒超過了十點不回家,我就會天天晚上把門打開。
讓她沒想到的是,丈夫今天晚上連酒都沒喝,下班后,早早就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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