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那天是在三湘人家吃飯,我堅持不喝酒。我不喝酒的主要原因的確是因為自己是高血壓,天天在吃藥。所以,我不管多少人罵我,我只要了一瓶啤酒,而且堅持只喝這一瓶。大家無奈,只得聽我的。 酒至一半的時候,阿菲來給我敬酒了。她要敬我白酒,而且必須三杯。我死也不干。于是她道:既然在高中的時候,你一直暗戀我,我成了你的動力,所以你拚命學習考了全校第一,才有今天,那么,我真的感覺天大的榮幸,你敢說你不喝我敬的這三杯酒? 這很殺人,我不喝也不行的。于是,三杯白酒就這樣下肚了。 這當兒,又新來了一個同學,他現在是某縣的武裝部政委,縣委常委。他一屁股坐到了我的旁邊。他如果是一身官氣,我一點也不想理他,問題是他全是同學時的哥們義氣。他是酒仙,我在他身邊,自然我成了重災區。我喝了他幾杯白酒,真不喝了。好了,他開始給我唱藏歌。天啦,于是不喝酒的我紅的、白的、褐色的,灌了一肚子進去。我知道,我一混喝定醉,今天不喝醉不行了。 已經開始躲酒的時候,玫瑰來了。她現在就是我暗戀的對象,拷,我現在都四十多歲了耶,但是那感覺真的就是暗戀,我很高興我現在有這感覺。她來給我敬酒,我不可能拒絕,三杯白酒下肚了。而且,我還對快要離去的她道:玫瑰,我還想你獎勵我三杯白酒呢。 于是,玫瑰以后,白的、紅的、褐色的酒,決堤般進了我的肚子。 我醉了。醉了就成了真人了。我記得下來就是唱歌,我抓起啤酒每人都是干一個!我成了歌霸,一人搶著話筒唱,反正我也唱得好,不過那天晚上總是跟不上調,說機子壞了,放快了。強拉著所有的女同學跳舞,當然不知道拉著玫瑰跳了多少次。 最慘的事情是在回家的途中。我他媽的喝了那么多酒,都沒醉昏。我在車上成了一個真正的真人,說著真話。我對車上的人道:……我知道,在我們這群同學中,陽哥喜歡鵑妹;偉哥喜歡阿菲;而我,大家都知道喜歡玫瑰……。 陽哥、鵑妹、阿菲、偉哥、玫瑰一聲不吭,只是笑咪咪地看著我。 第二天早晨一醒,我首先記起的就是這些話。我當時的感覺就是想用自己的拳頭,把自己的牙齒捶光;想用一把剃胡子的刀片,把自己這多事之嘴的四周,都劃成像那炸開的腰花。 如果人在清醒的時候有酒醉的時候那么臉厚,共產主義早就實現了!當了真人后,快一年時間了,我都不好意思與大家見面----不敢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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