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有個魚攤,買者眾多。魚販宰魚的手法很快,取魚,往地上一摔。魚若還跳動,用木柄刷子猛擊魚的頭部,魚便不動了。取刀,剖開剖開魚腹,紅色血噴涌而出。這樣的場面,我們早已熟視無睹。 但那天來了一個女人,魚販在剖開魚肚時,她突然哭了。魚販抬頭,說:“你又來了!”繼而,呵斥她離開。 女人凄然而去。他笑:“一個女瘋子,一看到我殺魚,她就哭。”我也笑。因為瘋子是不可理喻的。 轉到生禽攤,我突然發現這個女人面對一只等待宰殺的雞在哭泣。 德國等國家有規定,殺魚者不能直接宰殺,得先讓魚服暈魚丸。而生禽,則要避開大眾的視線。如果違反,則會被懲罰。 西方國家此舉顯得小題大做,但這背后體現的是長時間累積的人文觀念。我們的悲憫,常常是基于同類的,而對自然界,對于其他生靈的尊重,遠未有一個透徹的領悟。 也許惟有那些瘋子,他們的心靈處于最荒蕪的境地,離上帝更近,反而能流露出對殘忍屠殺的驚懼和悲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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