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長沙鼎合商行被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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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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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2月21日消息,開平市長沙鼎合商行因未在法定期限內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被開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000元。根據公告內容,經查明:當事人于2020年7月17日領取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2440783MA551AAT46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個體名稱為開平市長沙鼎合商行,經營場所為開平市三埠街道辦事處祥龍三區69號首層24號雜物房,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報送上一年年度報告。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11月23日才報送并公示2021年年度報告,未在法定期限內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開平市長沙鼎合商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三條第一款,構成了未在法定期限內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的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條的規定,被處以罰款1000元的處罰。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