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遠嫁他鄉后,華離了婚。
離完婚后的華,一人帶著女兒,辛苦地打理著一間蛋糕店。我不知道瘦小的她,是如何撐起生活的天空,又如何在拮據的日子中精打細算的過。電話中的她,總是含糊著,將自已的艱難輕輕帶過。我聽出她苦澀而無奈的笑中,對未來依然充滿了希望。
我不止一次的想,假如我還在老家,我一定要與她共這番患難。就像曾經我們情同姐妹,相依相存。就像我曾經以為的那樣,我們的感情獨一無二,無人取代。
一切都回不去了,只有在這個并不安靜的夜晚,用一首蒼涼的歌打開我的記憶之門。如果可以,就讓我把自已放在往昔之中,從來時的路重新再走上一遍,我也無悔。
仔細想來,從來沒有對其他人,像對華那樣,把哄人當成一種樂趣。我喜歡她對我表現出的種種依賴,在她心中,我是最好最值得信任的人。我喜歡這種被人裝在心里的感覺。因此每到放假,為了怕她不想我,又為了怕她想我,我幾乎天天給她寫信。
我會在信里將我詩情畫意的一面,發揮得淋漓盡致。對她的思念,是我取之不竭的靈感來源。我相信,我在寫信的時候,遠遠比現在,對文字更有一種神奇的天份與靈氣。我一邊寫,一邊都能想像得出,華讀信時,眼角該閃爍著怎樣激動與感動的淚光。
我將寫好的信疊成厚厚的,隔一天寄出一次,以保證她每天都有我的信看,就像我在她耳邊說話,就像不曾分開。然后,焦灼地等待回信。那時沒有電話,更沒有手機,盡管等待的過程漫長而難耐,但在拿到信件的時候,那份突如其來的狂喜,激動到不忍心立即拆開了看。這樣的感受,是接一個電話,讀一條短信所遠不能體會到的。
讀華的回信,信紙上的斑斑水漬,將一個個字浸潤得模糊不清。我想象著她寫字時淚如珠落的樣子,心底充滿了牽掛與甜蜜。有時,我會做一些手工的東西寄給她。譬如用樹葉做的書簽,在自制卡片上畫點畫,寫幾個如詩的句子,甚至有一次,向來懶且手拙的我,還破天荒地繡了一塊手絹。自她以后,我再也沒有替誰,做過任何一件手工作品,我所有的耐心,都用在了她的身上。
而十多年以后的某一天,我經過華的門市,華叫住我說,她搬家的時候,翻出了我寫給她的厚厚一沓信,還有一塊手絹。華向我說的時候,臉上露出的笑容里有很真的眷戀。我裝著不經意的樣子,坐在她門市的椅子上,看大街上穿梭過往的紅男綠女,我仿佛覺得,我與她的友誼,就像被時光定格了的黑白照片,永恒而經典。
我一直飄飄蕩蕩的,不肯讓情感定居下來,好像守著這份摯愛的友情,就是最大的快樂。然而華參加工作后不久,就戀愛了,我還在念書。
那個周末我一如往常的坐車去看她,打開她宿舍的門,屋內空無一人。我就坐在房間里等她,一直等到天黑,等到天明,她也沒有回。直覺告訴我,她是戀愛了。戀愛中的人是最沒有時間觀念的,戀愛中的人是最容易忘卻友情的,戀愛中的她,一定不會將我放在心中了。天擦亮時,我一個人跑到后面的山坡上,傷心地發呆。等華與她的男友尋來時,我一臉冷漠地,目不斜視的離開了她。
友誼仍在繼續。只是有了點不同。我們像兩個圓,曾經是同心圓,慢慢的,被生活的距離拉開,成為相互交集的圓,這共同的交集,便是我們的友情,與記憶中的美好時光。
工作后的我,又有了另外的朋友。我時常與這些朋友打打鬧鬧,吃吃喝喝,變得沒心沒肺。對朋友,我大都是好脾氣的,卻不再煞費苦心的哄人。上班的道會經過華的門市,那時她與她老公開了個小的廣告公司。有時從門口經過,我會進去小坐片刻,也不說話,就看她在電腦前忙忙碌碌的樣子。有時就打個招呼一閃而過。
那時的華,一心撲在過日子上。個性中那些率真的部分,也漸漸磨耗殆盡。與她在一起,時常從她嘴里聽到掙錢的辛苦,生活的抱怨,還有老公的不是。婆婆媽媽的,我有些膩煩,因此在很長的時間內,我都故意從對街繞道而過。
華的身體一直不大好,瘦且羸弱,是一個藥罐子。結婚好幾年,才敢懷了孩子。懷孕后的華,渾身充滿了母性的光輝。其實她在我的心中,總是一副稚氣調皮的小女孩樣,然而仿佛一夜之間,她就迅速地成長了。
有一晚做夢,夢見華生產了。次日醒來,感覺怪怪的,便奔了她門市去,她不在,她老公在。一問,方知她真的在頭一日,剖腹產下了她的女兒。我急忙打車奔向醫院,帶著激動急切的心情,沖進了病房。
華正在試著給女兒喂奶,眼淚卻叭答叭答的往下掉。關心則亂,況且我沒生過小孩,沒有經驗可以傳授,因此只有站在一旁急問怎么了怎么了,華才抽抽答答地說,是孩子把她咬痛了。然后又一邊哭一邊喂,我一籌莫展,心頭對這丑丑的嬰兒竟有些許憎厭。
寫到這里,看了看點,也接近半夜。不禁想起現在北京的她,是否也安然入睡?
去年春節過后,離婚后的她出兌了那個蛋糕店,抱著懷腔希望,隨打工的人流涌向了北京。先做保姆,又在飯店打工,后來在一個熟人的幫助下,進了一家印刷廠,做電腦設計,一直干到現在。離家后的她,在殘酷的現實中,一天天成熟起來。如果說結婚后的她的成熟,是一種市儈世故的成熟,那么她如今的成熟,是心智上的成熟,是一塊生鐵久煉成鋼的成熟。
雖然有時她還會為一點小事,特意打電話向我征詢意見,雖然我會在心里說她欠缺主見,但每次對她的事,我都非常認真的應對。這好像是,多年以來,形成的習慣。
當她在北京,因工資延發而兜里只剩十幾塊錢的時候,她沒有求助于別人,而給我來了電話。我乍一聽到,既心急又感動。我想,她能在最困苦的時候想起我,可見我在她心中,仍是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立即托人找在北京出差的熟人,給她捎去五百元錢,不多,惟愿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我很愿意幫她,盡我所能之力,我總是不忍心,看到她受苦。
掰著手指算一算,從初識到現在,我與她的友誼,經歷了十八年的陽光與風雨。想想還有幾十年的時光要度,還有幾十年的友情要共,小小的心臟,竟被快樂撐得要破胸而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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