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個昏暗的傍晚時分,這家女兒或許就離奇失蹤,銷聲匿跡一陣之后,姑娘靚穎再現,便已是以‘他人婦’的身份示人了。這就是原始的野蠻行徑典例之一----搶婚
眾所周知,婚禮嫁娶有著許多悅耳的雅稱:結絲羅、諧秦晉、結連理...不勝枚舉??删陀羞@么個關于“娶”的趣聞,說的是,在未形成完整、嚴格的嫁娶禮制之前,男方若是看上哪家姑娘,對那女子可就勢在必得了。因為當時并不需要什么三媒六娉,更不管女方做何想法。在某個昏暗的傍晚時分,這家女兒或許就離奇失蹤,銷聲匿跡一陣之后,姑娘靚穎再現,便已是以‘他人婦’的身份示人了。這就是原始的野蠻行徑典例之一----搶婚,后世,在我國諸多地區,還依舊傳承著嫁娶吉時在黃昏的舊歷,據說就是緣此而來。
擄掠一個人猶如探囊取物,所以,便衍生出“取女”一說,這“取”字在古漢字里的寫法便是‘一手抓取一只耳朵’,屬于會意字,生硬、粗拙,毫無半點人情味兒,用以形容搶親這一暴行還真是恰切不過。久而久之,便合二為一演化成了“娶”,從字形上,我個人認為,莫名的溫文爾雅了許多,抹去了不少粗鄙的意味,這純粹是個人的接受心理問題,無需憑證。
這可真是個順理成章的漢字起源說,現今,在中國的好多地方都沿襲著黃昏嫁娶的習俗,就是很有力的舉證,所以,給予一定的認可,便不存在太多接受障礙,即使,有人說這樣一個道聽途說就能作為一種研究觀點明目張膽亮出來,是不是過于缺乏嚴謹治學的態度,那試問,誰能說歷史有絕對?
我的家鄉,坐落在閩東北的一座小山城,遠離城市喧囂,歷史殘留自然略勝一籌,除了古廊橋名聲在外之余,崇尚傳統風俗的民風更是濃郁。老人們最愛玩味的典籍便是查點黃道吉日的《通書》,看看婚禮的吉時,多在傍晚時分。相信在全國還有許多地方是保留著這么個傳統的,“取女”和“娶女”也依舊描繪著同一個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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