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婚制雖然把父母和子女的倫問題解決了,但是兄妹之間的問題卻很難解決,都是年紀差不多大的,又生活在一起,的確不好辦。
原始社會那會兒,人們不僅對欲和生器很崇拜,關系也很混亂,就跟動物差不多,亂得一塌糊涂。不過這也怪不得他們,那時候繁殖很重要,而且,那時的人對血緣啊、近親啊這些也沒有多少認識,更別說什么基因了。不過,在繁殖的過程中,他們漸漸發現了一些問題,那就是如果總在一個族群里選擇配對象,那生出來的孩子就會很弱小甚至很笨,能力就更差了,不利于族群獵取食物,更不利于族群人口的繁殖。而和其他族群的人交配生出來的孩子,就聰明許多而且很強壯,于是他們開始族群之間的聯姻,也就是這個族群的所有人和另外一個族群的所有人交配,盡管這樣,倫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原始社會時,生產力不發達,人們還沒琢磨出怎么開荒怎么種地,就像那些一般動物一樣,一個地方可獵取的食物差不多快獵取完了,就換個地方,也就是族群遷徙,但是年老的已經沒有體力在洪荒里奔波了,只好留在原地,茍延殘喘,讓年輕的去發現“新大陸”,這種人為的分離,使父母輩和子女輩沒有機會進行配了,久而久之,大家也就認為年老的和年輕的配很不應該,也就把這種父母和子女的倫給禁止了,這就是血婚制。
血婚制雖然把父母和子女的倫問題解決了,但是兄妹之間的問題卻很難解決,都是年紀差不多大的,又生活在一起,的確不好辦。這種事,直到奴隸社會,周公之后,人們進化到已經懂得開始追求精神,開始禮義廉恥的教化之后,才覺得兄妹之間倫好像有悖于道德,而且還發現兄妹之間甚至近親之間的聯姻,會導致后代的殘疾,無論是從個人道德上還是后代延續上,都沒好處,才算徹底禁止了兄妹之間的倫。
不過當時雖然是禁止了兄妹之間的聯姻,可后來不知怎么地,竟發展成同姓之間也不許聯姻了,那意思好像是,咱們是同姓,五百年前是一家,如果咱們聯姻的話,就跟兄妹倫一樣不道德。這就有點太過分了,雖然是五百年前是一家,可五百年后血緣早遠得十萬八千里了,還能算倫嗎。這種做法始于西周初期,其實也就是周公之后,當時作為防止兄妹倫的方法,還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人們對同姓婚,也就是兄妹婚或者近親婚會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經有了進一步認識。戰國后,以氏為姓,漢代以后,姓氏不分,所以也顧不上是不是同姓了。到了唐代,對同姓婚開始予以禁止。宋、元時期和唐代一樣,同姓為婚“乾杖而離之”。明、清時因為地域擴大,人口眾多,以地域為基礎的社會,取代了原先以血緣為基礎的氏族。所以,那時候只禁止同宗的聯姻,也就是同姓只要不同宗,就可以結婚。所謂同宗,說簡單點就是在同一本家譜上記載了姓名的人,這些人是不能聯姻的。
不過同姓的不讓通婚,可血緣很近的表兄妹卻可以聯姻,比如說《紅樓夢》里的寶二爺和他的寶姐姐,我就不相信他們的兒子賈苗能中進士。難怪曹劌說“肉食者鄙”,他們這種姑表親,后代能不弱智嗎。中國古代的文明里有些東西真的是很好笑的,同姓不婚,表兄妹卻可以結合,而且,在封建士大夫的家庭和知識分子家里還特別講究同姓不婚,倒是老百姓可不管這些規矩,好不容易娶了個老婆,才不管是不是同姓呢。
同姓不婚在中國的影響不算很大,可在咱們的近鄰那里卻深有影響,好像韓國至今還堅持著同宗同姓不得通婚的原則,這也可以說是中國的儒學在韓國的影響仍然很大。至于本,他們以前只有貴族才有姓,而且那姓還是作為一種賞賜賞給他們的,你看本的天皇就沒姓,誰有資格賞賜他啊。直到明治時代,一般的老百姓才根據自己住的地方的自然環境,給自己編了個姓。更何況本古代根本不存在倫這個概念,連兄妹叔侄都可以通婚,那還在乎同姓能不能結婚。
回到主題,我們繼續談原始人的生活。那時候的人,在關系上是很混亂的,這也是因為生產力和文明不發達的原因,正如恩格斯他老人家說的,“群婚制是與蒙昧時代相適應的,對偶婚制是與野蠻時代相適應的,以和賣為補充的一夫一妻制是與文明時代相適應的?!?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所以,也不能說咱老祖宗們不知廉恥,更不能拿老祖宗們那會兒的事為自己的濫情做開脫,人家那會兒穿著獸皮茹毛飲血,咱這會兒可是穿著棉布綢緞吃著放了佐料的菜肴,文明發展了,社會對個人的要求當然會跟著提高。
追尋祖先的足跡,不難發現有些了不起的大人物,根本就不知道他的爹到底是誰(娘是誰肯定是知道的啦),全是“感應于天”“受之于神靈”的產物,雖然《圣經》上說女人的耳朵也是受孕的渠道,所以童貞女瑪利生了耶酥,可咱們的老祖宗比西洋人有創意多了。據說殷朝的始祖契,就是他媽簡狄吞了一個鳥蛋,也就是史書上說的那個“玄鳥之卵”,才生下他的,而《史記·周本紀》里記載的周后稷的出生,就更好笑了,契的媽好歹還吞了個鳥蛋,稷的媽姜只踩了踩巨人留下的腳印,就生了稷;至于老子,也就是李聃,干脆就是天外飛仙,空穴來風地讓他媽懷孕生了他。還有一些就更怪了,干脆就是他媽做個夢,于是就生了他,比如說劉邦,就是他媽夢見了蟒蛇,于是生了他。最后連大車王朝那位有爹有娘的陲薩三太子,也就是釋加牟尼,在傳到中國的佛經里,居然也被說成是他的媽夢見了白象,所以才生了他。這就是那時候的群婚導致的“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為了為尊者諱,只好說他是神仙的兒子了。再就是為了給那些圣人們增加一點神秘感,好讓人們服從他。
在許多神話傳說和后世追述的文獻中,也記載著中國古代先民知母不知父的狀態,亦即群婚與雜交的性關系形式。如《呂氏春秋》所載:“昔太古常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婦男女之別,無上下長幼之道”,《列子·湯問》里也有“男女雜游,不媒不聘”,意思是說當時的男人和女人,根本不需要履行什么結婚儀式,反正發育成熟了就開始繁殖吧。而性伴侶也不固定,當時的生產力十分低下,人們在與自然災害和野獸的對抗中不占上風,誰知道哪天就被野獸吃了,再說,大家都是衣不遮體的同吃同住,而且……
這要從愛姿勢上說起了,我們知道動物的配姿勢是后入位,就是從后面進行交,可咱們人類一般的愛勢是前入位,說粗俗點就是男上女下面對面的愛。這種面對面的愛,最大的特征就是使男女雙方可以更多地、更充分地運用表情、神態、舉止和語言來進行心理和情感的交流,于是,也就創造出了人類所獨有的愛情和與活動有關的審美概念,使人類接受刺激和輸出刺激的途徑越來越多,從哺乳動物那種以嗅覺為主轉變成人類的以視覺和綜合心理感受為主,這也是人類所獨有的愛情的產生根源之一。
正是因為這種獨有的愛情根基,人類才能把某個特定的對方,也就是自己喜歡的那個異性與整個異性群體嚴格地區分開來,這樣一來,就能夠更充分地識別對方了,不僅是看清楚對方長的什么樣,還能了解他的性格和習慣,并且更深切地感受對方的與眾不同之處,于是就被這個與眾不同的對方給吸引了,愛慕了,依戀了。這個識別過程,不僅使自己能夠把喜歡的異性看得更清楚,還強化了人類對于這個“與眾不同”的對象的選擇能力,人類之所以能夠產生一對一的愛情和后來的專偶制婚姻,就是建立在這種選擇能力上的。
不過原始人他們那會兒可不是這樣,他們還跟動物似的,采取后入位,你說他們怎么能產生愛情吧,怎么能固定伴侶吧。文明的愚昧時期,什么怪事都有,交啊,倫啊,只知道媽是誰不知道爹是誰啊,這些事也是不得已的,他們必須群居在一塊才能共同進行抵御自然災害和野獸的侵襲。雖然他們是咱們的老祖宗,可他們是原始人嘛,咱們也別覺得臉紅。
有時候我就奇怪,為什么先有母系氏族社會后有父系氏族社會,按照教科書上的說法,那是因為人類進化之初是靠采集果實生存,這是女人的拿手戲,女人比男人細心嘛,當然采集的果實多,所以,對生存貢獻大的女人統治著男人。后來人類學會了制造工具,使用火,開始以打獵為生,由吃素的變成吃葷的了。打獵是體力活,男人當然比女人干得順手,于是,氏族首領就成了男人,男人開始統治女人了。不過我總在想,是不是原始人那會兒,大家都只知道媽是誰不知道爹是誰,所以,子女多的女性自然被她眾多的兒女們推舉為部落首領了,等到他們明白光有媽也生不出他們來時,開始對男人重視起來,那些功能很強的男人,就成了部落首領了,不知道母系氏族社會變成父系氏族社會,有沒有這方面的原因。
下一篇:風流女皇武則天長壽秘笈 養面首采陽補陰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上一篇:元代變態畫家:因潔癖終身不碰女人 上一篇 【方向鍵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