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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搶公章!私募機構再現奪權大戲,法人舉報自己公司,狗血劇情不間斷

      分類: 最新資訊 故事詞典 編輯 : 故事大全 發布 : 06-08

      閱讀 :497

      可以同貧苦,卻難同富貴?日前,一家辦公地位于東北的私募,再度上演了“奪權”大戲。此次的“戲碼”中,不僅再次出現了對立雙方搶公章、搶證照等“極端”劇情,竟然還有公司法人離職后,自己跑去監管機構舉報自家機構的“狗血”場面。是《麥克白》里套著《羅生門》的這個故事究竟是怎樣的?為何,私募機構里老是上演這類劇情?法人離職牽出連蔓“大瓜"據相關法律文書,此次事情發生在一家名為丹東市睿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睿馨投資”)的身上。該機構辦公地在沈陽,成立于2004年,一度管理規模超40億元。涉事的離職法人名叫胡某,該人目前仍在睿馨投資的協會備案資料上,且目前仍為該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信息填報負責人。公開資料顯示:胡某曾在中國石化集團、渤海證券任職,2017年加盟睿馨投資。根據睿馨投資的說法,2022年5月,胡某因個人原因向公司股東會及實際控制人提出離職申請,并要求公司召開股東會并決議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務。一個月后,公司同意其離職申請,但雙方在涉及的股份性質及轉讓價格未達成一致意見,因此手續遲遲未予辦理。持股是“自持”還是“代持”持股的價格為何如此重要且敏感?據睿鑫投資透露,胡某名義上持有睿馨投資10%的股份,但胡某“僅僅”是睿馨公司的顯名股東,他是為梁某代持的。是梁某實際出資100萬元,購買了睿馨投資的10%股份。而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按照睿馨投資的說法是,因為胡某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相關自律監管組織希望胡某能持有一定的股份。而當時的管理團隊,最終出此下策,“操作”了這么一檔子事兒出來。雙方矛盾激化但胡某并不認可這種說法,相反在無法與睿馨就“關鍵問題”達成一致的情況下,他采取了一定的“反制措施”。睿馨投資稱,胡某要求該公司直接罷免其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經理等職務,但同時表示在公司及股東會所有決議他將全部投反對票。此外,據稱胡某強調其仍然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并要求公司將證照及印章交由其管理。法人、證照、印章是公司核心權力的三要件,在睿馨看來,胡某這是要直接“將軍”公司了。上演搶公章這場矛盾最終引發了極致事件的發生。在2023年1月3日下午,睿馨公司辦公室出現了“罕見”一幕。根據睿馨投資描述:當天胡某要求公司行政及財務人員交出公司證照、印章等重要物品。在索要無果后,他又要求相關人員打開保險柜查驗。而就在雙方一起查驗重要物品時,胡某借機搶奪了公司的部分證照、印章。次日,他就帶著公司證照、印章等重要物品離開了公司辦公地沈陽。麻煩越來越大作為法人的胡某,在手執公司印章、證照后,實現了公司權力的歸一,至此,胡某在雙方斗爭中占得上風。而為了應對這種局面,睿馨投資只能使出最后的“救濟”措施——開股東會。然而,這最后的措施,也并不順利。就在公章被搶奪后的第二天,睿馨投資舉行了臨時股東會——在胡某缺席的情況下。根據紀錄,當時參會的股東合計持股公司90%,并作出諸多決議,包括免去胡某的執行董事兼經理(法定代表人)職務,補選并變更法定代表人,另變更了公司地址等。顯然睿馨是要從根子上,抹去胡某的權力。法人再度反擊但胡某再度反擊。因為,他手中還有一個王牌——10%股權?,F在各位“看官”可以明白,為什么那10%股權歸屬,如此重要了吧。胡某在法庭上指出,是次股東會召集程序存在瑕疵,沒有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提前15天通知所有股東。導致其未能參加會議,且無法對決議事項行使表決權。故胡某訴請:撤銷睿馨投資2023年1月4日股東會決議。這個訴請,法院予以了支持?!袄m集”接著來至此,睿馨投資在首次法庭上,未占上風。但相關股東并沒有氣餒。2023年3月18日,睿馨投資召開第二次股東會,議題照舊,且提前15天通知了胡某。但該機構稱,胡某當天到場后又一次以各種理由不認可股東會的召開,也阻撓了股東會決議的形成。而胡某給出了另一種說法:第二次股東會召開時,他本人到會了,會議沒有開成的原因是其他三名股東沒有到場,并非胡某的原因。這背后還有一個重要的邏輯。在胡某看來,睿馨投資向其發出召開股東會通知的事實,是說明對他本人股東身份的認可。皮球再度踢回到,胡某的股東身份上。代持方是不是股東?無論是法院的一審還是二審,其中一個繞不開的核心問題是:胡某究竟算不算睿馨投資股東?一審法院認為:根據胡某提供的睿馨投資章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報告及2023年1月4日股東會決議,均載明胡某系這家私募的股東。這足以證明胡某系被告公司股東,并享有股東資格。而對于睿馨投資的主張案外人梁某是通過胡某代持被告公司10%的股權問題,法院認為,充分有效的證據不足,不予支持。二審法院也持接近立場,并額外指出:胡某被指拒絕辦理離職手續和工作交接,搶奪公司證照、印章等重要物品,惡意舉報、阻撓公司重大事項變更備案,不能成為睿馨投資其他股東違反公司章程和法律規定召集股東會議的理由。最終二審法院支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代持頻頻引發“鬧劇”事實上,我們可以發現,近年來,私募機構屢屢爆發股份代持事件,且每次都給相關公司造成了相當的混亂甚至損失。2021年10月,百億量化機構鳴石投資大股東李碩,與另一創始人兼公司策略負責人袁宇矛盾激化,并迅速傳播到公司外部。從當時股東結構看,李碩是鳴石投資最大股東,最終收益股份比例超過53%。而袁宇只是通過上海松盟投資,間接持有鳴石不到26%的股份。然而,事情不斷發酵后,袁宇方拋出資料證明,其個人實際控制公司約85%股權,李碩為代持方。由于鳴石投資的產品遍布數十個代銷渠道,合作機構并不知曉“藏在桌下”的股東結構,涉及數百億元規模的客戶資產利益。多方壓力下,鳴石投資最終宣布袁宇和李碩妥善解決好前期分歧。一個月后,鳴石投資的工商資料公告變更,袁宇成為新的法人和絕對大股東,代持人李碩之后宣布“清倉”離開這家私募。鳴石事件之后,各大代銷渠道引入私募產品時,對基金管理人的股東結構盡調更加嚴格,但代持行為總會在“不經意間”出現。近期,另一家百億量化天演資本,也出現了類似情況。這家機構與負責中后臺的創始成員李某,因勞資糾紛對簿公堂,庭審時曝出了大股東代持線索。李某被前雇主指責“不負責任”的一個導火索是:2020年,公司發現有13名員工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或勞動合同未蓋章,李某作為首席人力資源官在對此負有責任。但李某在庭上不以為然。他在庭上透露了另一個版本:當時李某已經讓員工續簽勞動合同?!把a蓋章”列表中的勞動合同確實沒有加蓋公章,這是因當時天演公司兩個股東有爭議并搶奪公章,公章在股東手里,所以員工簽字后沒有加蓋公司公章,但員工都簽字了。而李某與天演資本法人的聊天記錄中,后者表示對上述情況并不知情。由此,外界對天演資本的股東情況也“十分好奇”,但并無進一步線索。顯然,代持已經成為了這個行業一個“隱藏”的治理“毒瘤”,風險隱患,亟待認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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