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家的小孩明明上小學,一日,放學乘公交車回家,在車廂里撿到一張公交IC卡。他記著老師的教導“拾物一定要歸還失主”。待車到站停穩后,他欲將公交IC卡交給司機叔叔。希望他找到失主。司機叔叔說:“這卡一不記名,二不掛失,還是你自己處理吧!”
明明心想:自己處理?總不能據為己有吧。于是他在車廂里呼喊:“誰丟了IC卡!”不一會,好幾個人來“認領”。一位約摸二十歲出頭的小伙說:“這是我剛才丟的。”明明追問:“你說是你的,有什么證據?”小伙愣了一下,指著同行的另一位小伙,那位小伙點頭稱是。這時,又一位打扮時髦的女青年說IC卡是她不小心丟的,證明人是在她一旁的男朋友。
這可難壞了明明,這公交IC卡究竟是誰的?正在他一籌莫展時,旁邊的一位好心爺爺提醒他,最好的證據是請他們各自說出公車IC卡里現有錢的數目。小伙和女青年一聽,不知所措,但在眾乘客面前又不得不說,小伙說公交IC卡里大概有10元,女青年說卡里可能不到10元。
明明立即到車廂前,把公交IC卡按在讀卡器上,機器隨即發出聲音:“你的卡里錢已用完,請充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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